区别在于:1、定义不同。前者是指经生产经营和服务为体育运动而提供的商品,后者是指为体育运动而提供的消费品。2、形态不同。前者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存在,而后者仅以有形资产存在。
1、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举办权和经营权,内含冠名权、冠杯权、广告发布权、广播电视转播权,竞赛表演活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的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等。
2、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体育团队的名称、标志的专有权、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
3、体育专利的申请权和实施权。
4、体育专有技术的发明权、使用权、转让权和其他体育科技成果权。
5、体育组织、团队和个人的声誉。
转载请注明来自新概念(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体育赛事的产品,真实经典策略设计_VR型4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