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赌博是十赌九诈,那么彩票呢,你怎么看
赌博是恶习,正常人不要弄,那是害人的,可以让好人倾家荡产,当然,自己朋友娱乐娱乐是可以的,不要当成自己职业,毁人误己。彩票是社会福利事业,能中也可,不中也行,以消遣为主,献爱心,平安是福。长寿最好,有钱没有钱,快乐为要。
彩票是门公益,国家支持发行的。赌博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运营的。你赢得钱,在警察抓赌时。还要被没收再加以罚款。即使你输了钱,被抓到也是要罚款的。
彩票就不同了。像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都是国家支持发行的。在做公益的同时。也是为了奖励做公益人的积极性。设立了彩票的中奖环节。让你做公益的同时,又能体验到中奖的乐趣。
而赌博输了,都是落入个人的腰包。丝毫体验不到做公益的乐趣。而且赌博做庄的出老千,也特别多。让你赢了再输回去。你输了又想返本。只能越赌越输。
买彩票的群体,都比赌博的人理性。赌博十赌九诈。彩票是十买十不中。
彩票十买十不中。为什么还喜欢买彩票呢?我说过了彩票是在做公益,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赌博是个人私利,上不了台面。是国家打击的对象。
就像我就乐意买彩票。尽管十买十不中。百买也不中。但是,我心里就高兴。我觉得是在帮助人。
赌博和彩票还是有区别的。赌博能让人倾家荡产。买彩票就很少听说有人倾家荡产了。
如果两者能戒,就都戒了吧!其实做公益还有其它的渠道。不一定非要去买彩票。
个人体会,仅供参考!祝生活愉快!
我也是有这样的疑问,每天9点十多分钟就有开奖信息,是否存在猫腻在止
骗人的,都中奖了他还混个屁。就拿澳门赌场来讲,开赌场为了什么?为了赚钱,如果钱被别人赢走了,赌场那么多人吃什么?建设赌场费用怎么办?税费怎么办?电费怎么办?彩票目的是为了养活其他人,而不是你,偶有媒体宣扬某某中了大奖,也是为了大家都去买。
晚清的“黄赌毒”达到了怎样的历史高度
晚清晚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而这一切的开启,源于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
虽然黄赌毒每个时期都有,但是清朝晚期堪称是一个巅峰。“黄赌毒”的盛行,一方面是当时政府的不作为,另一方面是人性本恶。
其实古代的妓院是属于合法的存在,唐朝时期甚至成为一种产业。这个时期的妓院多种多样,而且分出了很多等级。
晚清时期出现民妓、家妓、官妓等。民妓是最低级一等,就是“服务”于普通民众的妓女。“家妓”只属于宦官、富豪的家庭,属于私人所有。“官妓”为各级官吏所占有,属于国家、政府所有。
上到官府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沉浸在这种“淫乐”之中。
与“黄”不分家的是“赌”,晚清时期开始出现彩票,一时间风靡一时。对于赌博,也出现过法令管制。但晚清时期的官府形同虚设,所发布的法令变成空谈。人们更是受到彩票的影响,欲望的驱使无法自拔。
晚清的“毒”最主要的就是鸦片。英国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向中国出售大量鸦片。鸦片本身可以用来作为中药,但是制成福寿膏就成为一种毒品。
而晚清时期,城市中烟馆随处可见,不仅销蚀这人们的意志,更使大量白银外流。虽然当时清政府后来已经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想真正出手去制止时,已经根本来不及。
一个朝代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消磨了意志。当这个朝代全民陷入“黄赌毒”中,朝代的败亡是理所当然。
在古代各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时候(其实即使是法制健全的现代其实也差不多),社会一动荡,国家机器渐渐失效,无法维持社会正常运转,那社会就会逐渐跑偏,各类下九流就会渐渐跑出来......
晚清民国的时候这些“下三滥”有多猖獗呢?黄和赌就不说了,毕竟它们危害相对于毒品还是要小一些,而且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就重点说说毒品。
晚清的毒品有多猖獗呢?给大家讲个词吧:“黄、白、黑、绿”,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因为旧中国金融体系混乱,政府的货币没有信用,所以民间就自觉使用其它物品来交易,这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四种硬通货用颜色合称的一个词。
黄是黄金,白是银洋,绿是美元,黑知道是什么吗?就是鸦片!
当然,这个说法更多是在民国时期,但民国和晚清也没差多少年吧,这社会风气的根子还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
把毒品当成货币使用,当年的中国就是有这种荒唐事,当年大烟流通范围之广可见一般;而一个把毒品当做“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还能创造出什么真正的价值吗?
19世纪中期以后,为了缓解白银外流的情况(赔洋人的赔款赔不起呀),清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开始鼓励罂粟种植(毕竟是“经济作物”,至于经济健不健康那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外国人来倾销鸦片是吧,来,咱们自力更生,“国货”当自强!
这造成的后果是晚清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超过4000万!到了1932年,根据保守估计(因为国民政府的控制力极为孱弱,所以无法做到比较精确的痛击,只能估计个大概,而且估计的数字偏少),这个数字是8000万,这个“吸毒人员”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足以让今天的什么美国,墨西哥咋舌了!
关于晚清的“黄赌毒”,正好手里有一大本的资料,简单跟大家聊聊。
(晚清妓女)
首先,谈清末,就避免不了民国初年。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但社会生活等等都是一脉相承,有着很大的联系的。
首先,妓院自古就有,而且一直是封建社会一个税收大户。不过妓院也是分档次的,比如说古装剧里的“青楼”,那就是高级会所。往青楼里去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风流才子。而且去那里最重要的是娱乐,喝喝酒、听听曲、看看跳舞,有时候连人家歌妓的手都不碰一下。
要说低档次的,那就是传说中的“窑子”。这是个民间称呼,指的就是最下等的妓院。开在市井当中,或者直接就在贫民窟,扔几个铜钱或者拿一点米面,就能完成皮肉交易。
到了清末民初,妓院仍然是档次分明,有钱的去好地方,没钱的去路边小地方。
(晚清妓女陪客人打牌)
比如说著名的老北京“八大胡同”,就是在前门外大栅栏一带的,大大小小的妓院所在地。但是八大胡同算是比较高档的了,都是一等二等的,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
清末妓院是合法的,经过必要的许可程序和身体检查以及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妓女和妓院可以正常营业。
清末北京妓院有300多家。你问为何是这个数字??因为这是朝廷的决定,北京的妓院被官方限制不超过373家。
这373家按一等78家、二等100 家、三等172 家。晚清北京合法存在的妓女人数在3000人左右。
著名的八大胡同,主要集中的就是一等,二等,以及三等妓院。
另外还存在着众多不交税的“私娼”和“地下妓院”这类对非注册的妓女人数无法计算,据推测为7000 人左右。
所以合计计算,当时北京的妓女人数在1万人左右。 1912 年户口统计,北京内外城人口 72.5万人,当时外地人口不多,所以这个数字还是很惊人的。
如果要说到晚清的风月行业,人们很快就会想到名传北京城的八大胡同以及南京秦淮河这两大风月场合。
这两个地方的风月产业在当时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也吸引了不少人的向往。
但是随着上海各种租界的出现、城市的飞速发展,晚清时期上海的风月产业也出现了非常迅猛的劲头,很快盖过了八大胡同以及秦淮河的名头。
当时为了挣口饭吃,很多上海本地以及外来讨生活的女人们都纷纷开始吃上了以身体谋生的饭。
她们通过满足流连上海的各大商贾豪客们,不仅解决了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还拿着多余的钱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
而最低的等级则被称为野鸡窝,这里没有太多的门门道道、也没有各种额外的增值,有的只是最直接的生意交流。
旧上海的风月产业不像其他地方,这里非常的开放,在其他地方人们可能只敢偷偷摸摸地进入窑子里面。
但是在那个时候的上海,妓女和顾客们却是可以自由自在如同情侣一般四处逛街、赏景的,而不会拥有丝毫的顾忌。
因为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上海的妓女们也开始走向了公众化、拥有了一些国际范。
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美、为了给自己增加名气、增大价值,当时上海的很多妓女开始绞尽脑汁地想出了各种方法。
说起晚清,大家第一反应都是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中国的封建社会从此走向没落,而新兴的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观察社会各态,也可以发现封建社会灭亡的蛛丝马迹,其中,黄赌毒产业兴盛就是其中一个表现。
1、晚清妓院
原本妓院这个行业在古代算得上合法行业,而到了晚清时候,青楼和窑子盛行,八大胡同和秦淮河边每天都有故事发生,并且还有不少船妓和洋妓诞生,很多外国人到了北京后,第一时间都要先去知名的八大胡同——可以说当时整个国家都沉浸在这种“淫乐”之中。
小凤仙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虽然她和蔡锷那段至死不渝的爱情被后人传颂,只可惜她助晚清名将蔡锷逃离袁世凯后,自己的后半生却是颠沛流离。
2、赌博之风
盛行清朝上下,各种事情都能成为下注的对象。
举个例子:道光末年,开始产生一种闱姓的赌博方式,主要是针对当年科举榜单上的姓氏为赌。
光绪年间的《申报》就有记录:每届文武乡试、会试、童试时,先用八十姓发卖,下注的人圈出其中二十姓,然后再看看二十姓中最终有多少考上的确定输赢。